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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监委采取“1151”措施全力推进“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3日
  
  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市县两级派驻机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试点方案要求和州纪委监委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州纪委监委在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谋划,采取“1151”措施,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全面开展“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

  形成一个机制。为切实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有效破解监督力量不足,促进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做深做细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促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研究出台了《海西州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成立由监督检查室牵头,监委委员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市纪委监委参与的两个联动协作组,通过力量整合调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等方式,推动形成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和县市纪委监委在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

  制定一个工作方案。为有序推进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结合海西派驻监督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海西州纪委监委机关2022年度“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39项监督重点,采取“2(派驻纪检监察组2人)+N(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派驻单位专业人员N人)”人员组成模式,每季度安排一轮监督(5-7个单位),在三年左右完成60个州直部门全覆盖监督。《方案》从驻前准备、驻点监督、分析总结、反馈整改4个方面规范了“一对一”循环式监督的方法步骤,为扎实开展“一对一”循环式监督提供了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方法路径。

  组建五个监督组。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开展“一对一”循环式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近期组建5个监督组,每组3-4人,选派具有丰富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的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抽调派驻组工作人员和驻在单位专业人员参加,从6月中旬开始对5家州直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

  召开一次部署会。6月16日,海西州纪委监委召开派驻机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州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从充分认识开展“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目的意义,做好充分调研准备、坚持问题导向,整合人员力量、统筹协调推进,认真学习思考、提升监督能力等方面,对扎实做好“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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