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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处分决定宣布 提升警示教育质效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都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5日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党员干部提高免疫力的有效手段。近期,各地区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中,将处分决定宣布作为推进“全周期管理”的重要一环,以典型案例为“镜鉴”,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切中要害、点到痛处,压紧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学纪学法、知纪知法、守纪守法。

  乌兰县柯柯镇

  



  “如果当时严格要求自己,对上报的数据严格审核把关,也不会有这个空当,说来说去,就是自己给自己挖了陷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明知饮酒不能开车,但是侥幸心理作祟,漠视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我追悔莫及……”这是在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受处分人柯柯镇东村村“两委”负责人许某某、柯柯镇东沙沟村党员王某某对自己的违纪问题进行现身说法。镇纪委工作人员在现场结合纪法纪规,深入剖析了原因以及处理依据。“公开宣布身边人的处分决定,对我触动很大,他们因违反了党纪国法,受到了处理,为我敲响了警钟,我一定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柯柯镇东沙沟村党员在参加完警示教育大会后有感而发。“身边的典型案例更有代入感,警示教育触动也最直接。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主要目的是通过‘宣读决定+以案明纪+自我批评+剖析表态’的方式,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使受处分人员心灵受到洗涤,让在场的党员干部受到警醒,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镇纪委工作人员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如是说。

  



  



  近年来,乌兰县柯柯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打通案件查办、警示教育、问题整改、促进治理等环节,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把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在处分决定宣布过程中,指导案发党支部、村委会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围绕身边人违纪违法发生的原因、造成的严重危害和对自己的警示进行深度剖析,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类问题”的实效。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宣布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案件查办更不能‘一处了之’,要发挥标本兼治功效。”镇纪委(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乌兰县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暨以案促改专项治理工作,并以即将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同时,将持续用好身边的“鲜活教材”,精准滴灌,督促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都兰县香日德镇

  



  “经查,马某某参与赌博违法活动,被依法行政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在村党支部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上,香日德镇纪委公开宣读了对马某某的处分决定。

  “现场宣读处分决定更具有警醒教育作用,有力推动所在支部党员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好早提醒、早预防,实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法纪效果。”参会人员表示。

  



  会上,香日德镇党委、香日德镇纪委还与村党员干部进行了思想交流,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真正从内心深处得到警醒、受到教育,切实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存戒惧,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近年来,为深化警示教育成效,香日德镇纪委坚持在处分宣布环节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将处分决定用好,筛选出有针对性的“活教材”,对于易发多发的违纪案件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活教材”为身边人上好警示教育课,为全镇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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