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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四个“从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4日
  
  近年来,乌兰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以四个“从严”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助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制度建设从严。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印发《乌兰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从目标原则、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全方位织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网。出台《乌兰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乌兰县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言行规定》《乌兰县纪委监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提出明确要求。组织签订《乌兰县纪委监委办案安全责任书》《乌兰县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不准”承诺书》《乌兰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承诺书》《乌兰县纪检监察机关党支部党员廉洁卡》100余份,从制度和承诺上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警示教育从严。通过定期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班子成员作廉政报告、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家访、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省州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典型案例等方式,以案为鉴反躬自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青海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公职人员醉驾及受贿庭审现场、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各类“可听、可看、可感、可触”的“沉浸式教育”,时刻警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守底线、知敬畏。

  谈心谈话从严。坚持分层级负责原则,认真落实机关干部“四必谈”要求,以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自查自纠为主轴线,创新实行预谈、主谈、复谈和补谈的“3+1”模式,预谈重在思想发动和政策讲清,主谈重在查摆问题,复谈重在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在自然、轻松的谈话氛围中不断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所思所想、所学所悟、履职尽责、存在问题及整改整治情况。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中共分层分级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6轮158人次。谈心谈话工作的开展使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得到提高,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得到增强,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提升,拒腐防变防线更加牢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整改整治从严。扎实抓好整改整治“后半篇文章”,干部监督室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各环节任务落实、问题整改情况,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6轮次,下发督导检查通报6份,通报问题16条。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抓好问题整改销号,动态更新完善整改落实情况,对一般性问题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紧盯不放,持续跟进整改。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共整改个人问题154条,形成制度机制、工作落实等方面成果63项,整理个人整改资料38册,人员占编等长期未解决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正在进一步强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一个方面一个方面的规范,形成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姿态,努力把“问题清单”变成“成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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