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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严把案件审理四个关口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4日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监督执纪新形势,积极探索案件审理工作,在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严把案件审理“关口”,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以来,共审结送审案件27件30人。

  严把事实、证据关。严把“关口”,通过审理阅卷,对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够充分的,该退就退、该补就补、该排非就排非,及时消除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确保移送案件质量。

  严把实体、程序关。对进入审理的案件,从案件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阶段都进行严格的审核,特别是在阅卷的过程中,既对调查所认定的事实、取得的证据和定性、处理建议进行审理,又对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涉案款物的处理是否恰当进行监督,从细节上发现和把握实体与程序的联结点,确保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查并重。

  严把定性、量纪关。针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及时与案件调查组人员进行沟通,主动了解案件背景和调查情况,对有争议的案件,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并全面如实的提交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委委员会议讨论,确保定性量纪准确无误。

  严把效率、效果关。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查办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在立案阶段,由案管部门进行综合统筹、全程监督,跟踪案件进度;在调查阶段,根据案件情况适时提前介入,对调查的程序、标准、流程、措施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协助把关,确保收集的证据和调查结论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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