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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8日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海西州纪委监委对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提出纪律要求 《通知》明确—— 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切实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1.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和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 2.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礼品礼金等; 3.严禁采取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4.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等; 5.严禁巧立名目使用公款公物或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请、报销子女上学费用等; 6.严禁党员干部、教师违规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通知》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申强调有关纪律和要求,持续传导压力,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今年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提醒,有效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西纪〔2014〕55号)文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做好报备工作。 《通知》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不严,导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 、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地址: 海西州德令哈市政府新区民兴路18号州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817099)。 来电举报方式: 请拨打12388纪检监察系统检举控告举报电话。 网络举报方式: 请登录省纪委监委网站,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操作(http//qinghai.12388.gov.cn),也可在手机端关注“清风海西”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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