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规范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执法铁军,海西州纪委监委印发《海西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坚持从正面引领和反面禁止,提出“六个严守、六个严禁”,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
《行为规范》明确,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章权威;严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观念;严守廉洁纪律,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守群众纪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守工作纪律,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严守生活纪律,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
《行为规范》要求,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严禁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传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严禁欺骗组织,口是心非,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应当报告的事项;严禁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严禁凭借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耍特权打官腔、口大气粗,对群众合理诉求漠不关心,解决群众问题简单粗暴、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严禁违反程序规定办案,打听案情,跑风漏气,办人情案、金钱案,在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中故意隐瞒问题线索;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追求低级趣味、奢靡腐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