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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4日 | |||||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6月19日,州纪委监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研讨会,围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做交流研讨。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省州重要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章节,4名中心组成员结合近期开展的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围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谈学习感悟、谈思路举措、谈努力方向,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引导。中心组成员表示将持续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把《条例》作为新时代纪律建设的新标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的“负面清单”,真正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会议指出,警示教育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承载着深刻的教育和引导功能,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实现标本兼治题中应有之义。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从政治上把握警示教育的定位和作用,把警示教育置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统筹考量,充分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警”“改”“治”的意识,把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贯通作用。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查漏补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会议要求,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注意突出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增强震慑力,根据案件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既突出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又关注一般干部、基层干部;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方法,持续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绷紧纪律这根弦。要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融入信访举报、监督办案等工作,根据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督促、早纠正。要坚持以案为鉴,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 会议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自警自省自律,对标对表全省警示教育大会提出的“三个要”和全州警示教育大会提出的“五个要”以及《青海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要求,自觉铸牢“两个维护”的政治根基,自觉依纪依法依规行使权力,自觉改进作风砥砺品行,自觉扛牢内部监督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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