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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日 | |||||
2022年清明、“五一”、端午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日前,海西州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驰而不息抓好作风纪律建设。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九严禁”:严禁私车公养及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特产以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严禁赌博、酒驾醉驾。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请假报备、值班值守等制度;全面做好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重申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进行部署,对财物管理、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做到预防在先,提醒在前。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通过以会带训、提醒谈话等方式,主动了解、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考虑年度重点任务,整合监督力量,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组织开展精准有效的监督检查。要畅通举报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回应群众关切。要运用州公务用车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公车使用情况,可疑问题及时排查。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联动协作,积极协调公安、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对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等重点部位和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把反对“四风”、反浪费和反腐败统筹起来,把节日期间严明作风纪律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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