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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州广大居民的紧急提醒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日
  
  近期西宁市疫情形势十分严峻,11月2日凌晨,西宁市新增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自10月28日以来,西宁市累计发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例10例,加大了我州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提醒全州广大居民,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务必做好“外防输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是要主动配合防疫。自11月2日起,对于州内居民在西宁的非必要不返州,确需返州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双码绿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登记,本州居民非必要不出州。对于西宁及州外来州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双码绿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工作。

  二是要严格健康观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良反应,不要自行购买药物治疗和到小诊所或村卫生室就诊,应佩戴医用口罩,尽快到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是要加强自我防护。全州广大居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餐、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做好本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四是要关注疫情动态。全州广大居民要及时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法律责任,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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