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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监委
关于落实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5日
  
  为深入贯彻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降低人员接触感染风险,现对来访接待事项通告如下:一、当前政府公布信息已列入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管控、排查区的来访群众,请通过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方式举报。二、所有到州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的群众,进入接访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出示信康码、行程码,科学佩戴医学防护口罩,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上检测显示异常者,不得进入来访接待场所。三、来访群众应自觉遵守、维护来访秩序,不得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周围聚集。集体来访的,可选派一名代表按照上述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四、提倡来访群众通过写信、网络和拨打纪检监察机关12388电话、微信举报平台等非接触方式进行检举控告,尽量避免或减少走访形式。

  来信举报地址:海西州德令哈市政府新区民兴路18号州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817099)。

  来电举报方式:请拨打12388纪检监察系统检举控告举报电话。

  网络举报方式:请登录省纪委监委网站,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操作(http//qinghai.12388.gov.cn)。也可在手机端关注“清风海西”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操作。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海西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西州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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