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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令哈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8日 | |||||
今年以来,德令哈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措施,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一万”的努力预防“万一”的发生,让干部监督“不断档”。 “扼”字为先 构建干部队伍 “护城河”。始终坚持抓早抓小、预防为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六大监督管理对象划定适用范围,重点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等十四个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通过精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培”字为基 做实倡导 “大文章”。以涵养廉洁文化为主线,创新规划“生活圈”,主动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德令哈市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大市”等年度重点工作赋能,倡导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积极参与学习勤俭节约先进人物事迹、参加社区评选“五好家庭”、社区组织的清洁行动和扶贫帮困等“八个一活动”,丰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正能量、提高“抵抗力”。 “责”字为纲 筑牢防变“拒腐墙”。注重压紧压实各党组织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日常性监督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教育在前、预防为先,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教育、提醒、诫勉等措施加以改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切实筑牢干部“拒腐墙”。 “联”字为要 涂好作风“防腐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是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的延伸和补充。单靠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建立涵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制度监督一体化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势在必行,特别是扫除“八小时以外”黑影盲区,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皆在阳光下运行。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切实构架“八小时以外”监督堤坝,将监管从“单位大院”延伸到各个“后院”,把组织监督的“探头”、党员干部自我监督的自觉、群众监督的“火眼”、制度监督的约束铺设和安装到位。让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感”,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树立标杆意识,争当廉洁楷模,永葆共产党人的纯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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