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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一体推进“废改立”以建章立制促教育整顿成果提升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2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乌兰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巩固提升这个关键,把建章立制作为重要抓手,聚焦“谋”“立”“审”三个环节,一体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有效促进教育整顿成果得到转化。

  突出“谋” 加强统筹推进。坚持“边干边建、边改边建”工作思路,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在学习教育、检视整治、巩固提升各阶段一体研究、一体部署。建立由县教整办牵头协调,委机关“八室一中心”、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及各镇纪委各负其责、沟通协作的工作推进模式,通过强化指导,有力有序推动制度建设工作高效运转,确保制度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抓实“立” 推动源头治理。坚持小切口入手,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力求建章立制少而精、简而明,务实管用、便于执行。围绕理论学习、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室组镇”协调联动、严谨审慎规范用权、破解信访举报难题、规范巡视巡察信息管理、规范派驻监督、村(居)监督作用发挥等10个方面,新制定《乌兰县纪委监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乌兰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16项,修订完善《乌兰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中打听案情及说情打招呼报告备案制度》《乌兰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等制度9项。

  严格“审” 力求精准有效。突出“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4个审查重点,及时纠正偏差。从制度起草、征求意见、会议审议等环节抓起,层层把好政治政策关、法律法规关、文字文风关,坚决防止制度文件“带病运转”“带病上会”“带病出台”。共前置审核委机关制度文件21件,在完成制度集中清理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制度建设“精装修”工作,对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进行集中检查评估,建议废止或失效1件,推动制度“新陈代谢”,确保规章制度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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