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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监委办公物品采购及领用制度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为加强日常办公物品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及领用程序,做到既勤俭节约,又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内容

  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组、州委各巡察组使用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电脑耗材、纸张、墨粉(水)、笔、存储设备、办案设备、扫把、拖把、簸箕等各种办公用品及耗材。

  二、采购办法

  上述各种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办公设备的维修统一由委机关办公室负责。采购时对于能提前计划且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办公用品一般应进行政府采购,对于临时需要的办公用品由机关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议价采购。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后,由财务人员统一入库,并出具《海西州纪委监委物资入库单》,作为物品采购后的主要报销凭证之一。

  三、领用办法

  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组、州委各巡察组因公需要办公物品时,事先填写《海西州纪委监委物资领用单》,经室(部)负责人及纪检组长、巡察组长签署同意意见,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到财务室领用。

  四、其他规定

  1、采购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规定,做到货比三家,努力采购价廉物美的办公用品。

  2、财务人员对入库物品的数量、质量要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与采购数量、质量要求不相符的物品入库。发放办公物品后,应及时登记,定期盘货,不出差错。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发放。

  3、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时,除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外,还应认真检查物品采购票据和《海西州纪委监委物资入库单》,数量、种类均相符的方可给予报销。

  4、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组、州委各巡察组要事先计划好办公物品需求的种类、数量并提前上报,以便统一安排。在使用过程中做到勤俭节约,讲究实效,减少浪费。

  5、机关办公室要加强对办公物品采购、领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科学、规范、合理。
相关链接
  海西州纪委、海西州监委行文办法(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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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州纪委监委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海西州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海西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西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西州纪委监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