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安排部署,12月25日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项考核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全面启动专项考核工作。根据安排,从12月28日始,由州委常委带队组建,4个考核组,抽取全州三分之一的地区部门单位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年度专项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减轻基层负担,此次专项考核在方式方法、步骤程序方面作了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在考核方式方面,采取抽查考核方式,按照系统类别分别抽取1/3的地区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在考核程序方面,按照发布考核预告、召开考核大会、问卷测试、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实地抽查乡镇或下属单位、考核情况反馈等程序进行;在考核内容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重点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以及落实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年度专项考核、纪律审查、民主测评、日常工作、工作创新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情况和等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