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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0日 | |||||
今年以来,天峻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渠道,不断创新方式,在“早”、“准”、“严”上下功夫、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营造优良的政治生态。 工作“早”开展。在做优做好来人信访接待、举报电话接听、信访信件接受等接访渠道的基础上,借助“天峻发布”“天峻纪检监察”等公众号,广泛宣传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及信访举报渠道,扩宽线索来源渠道。同时,深入到乡镇、村社细致了解群众诉求,提升信访受理“温度”,及时及早发现信访线索,解决好信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上级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精准研判,分类处置,对重点信访线索,第一时间与信访人联系,摸清其信访目的、实际诉求和问题指向,通过谈话、账册调阅、群众核实等多种方式,认真调查被反映人的问题,切实做到调查取证规范、核查结论明确。 问题“准”受理。科学甄别研判线索,准确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精准识别区分业务范围内与外、诬告陷害与真实举报、夸大举报与准确举报,在信访举报线索筛选排查上注重从举报动机、来源渠道、举报背景、关联线索等4个方面分析研判。认真梳理分析信访举报内容,对反映问题的种类、性质、重点等情况综合考虑,在筛选和挖掘案件线索方面做到精准研判和深入分析,从细微处提炼案件线索。努力发现真信息、真线索、真问题,提高线索移送质量。按照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评估小组会议机制,接收的信访件全部提交会议讨论研究,严格按照会议讨论结果做好径送、移送、转送等工作。 办理“严”把关。 强化跟踪督办,压实工作责任链条,对交办乡镇、派驻纪检监察组等要求上报结果的信访件,实行信访室初审、相关科室把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制度。对处理结果不清楚、办理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并重新上报结果,全程跟踪了解,掌握调查处理情况。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条例》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有效衔接,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督促各部门和乡镇纪委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推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发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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