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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下发通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近日,海西州纪委印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进行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通知》精神,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扛牢责任、强化监督,坚决落实“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活动安排等;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以及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搞聚餐团拜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以及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私车公养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作风纪律规定;严禁赌博、酒驾醉驾。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频发的关键时间点,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坚持不懈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从严从实抓好省委省政府具体措施和州委实施办法落实,紧盯作风顽疾,突出重点关键,靠前谋划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通过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正风肃纪宣传等方式,全面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特别是“关键少数”的教育监督管理,尤其是对财物、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负责人等岗位人员要提醒在前、预防在先。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折不扣抓好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实,持续强化严管要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狠抓作风建设不松劲,坚决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要统筹监督人员力量,按照“室组”“室组地”联动方式,着重聚焦“十个严禁”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监督等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联动协作“大文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合力形成查纠“四风”问题的强大力量。坚持“零容忍”查纠“四风”,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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