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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日 | |||||
中共海西州纪委 海西州监委关于重申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的通告 2022年清明、“五一”、端午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海西州纪委监委向全州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私车公养及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 2、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 3、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特产以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 5、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 7、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 8、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 9、严禁赌博、酒驾醉驾。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州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977—12388;亦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举报。 中共海西州纪委 海西州监委 2022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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