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纪检要闻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关闭
​疫情防控期间保密工作“七个严禁”
来源:海西州委机要和保密局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3日
  
  海西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面对当前全州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州内多个地区采取静态管理和交通管制等措施,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家办公。值此非常时期,海西州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郑重提醒大家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务必落实好保密规定,遵守好“七个严禁”,全力筑牢保密防线。

  一、严禁使用个人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个人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不具备国家保密规定的防护功能,连接互联网时,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或被植入“木马”窃密程序,用来存储、处理涉密信息,泄密风险很大,切勿为了工作方便,给单位和个人带来“不便”。

  二、严禁将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区域。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存储介质等涉密载体应当存放在机关、单位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借阅、借用只能在保密场所进行,借阅、借用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归档,私自将涉密载体携带出办公区域,极易发生丢失、被盗等事故,造成泄密隐患。

  三、严禁使用普通电话或手机谈论、发送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普通电话存在串音和载波辐射等问题,容易被窃听;手机传输通信系统是开放的无线通信系统,通信信号在空中传输时,可被远程截获,还原语言、数据、短信等通信内容。同时,手机还具备与互联网连接功能,易被攻击或植入“木马”病毒造成窃密。

  四、严禁通过公共网络传输国家秘密信息。严禁使用QQ、微信、钉钉、电子邮件、网盘等工具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及敏感信息,疫情期间对领导批示、单位工作部署等内部信息或因工作需要接触的患者信息、流调信息等公众隐私也应保密,不得随意扩散。疫情防控期间紧急文件、紧急传达较多,切勿“忙中出错”,用手机将涉密文件拍照或使用图文识别程序扫描后存储或发送至互联网,造成失泄密案件的发生。

  五、严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涉密信息。信息公开是当前疫情防控期间避免恐慌、减少谣言、稳定社会情绪的最好方式,但信息发布要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登载、发布、转发的信息要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六、严禁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新闻记者采访时泄露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记者采访时,要认真准备发言、发布材料,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要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对记者提出的事先未能预见的敏感问题,要灵活应对,避开涉密话题,严禁擅自对外披露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

  七、严禁与家人朋友及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与家人朋友及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属于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行为,擅自泄露机关单位不宜对外公开发布的敏感信息内容,易造成社会负面舆论或不良影响,切勿逞一时口快,给单位和个人带来问题和隐患。
相关链接
  ​习近平致电慰问日本首相岸田文雄
  ​抗“疫”战场上,都兰纪检监察干部冲锋在前
  ​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乌兰县纪委监委:“四步工作法” 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监督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海西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西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西州纪委监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