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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盯紧重要节点,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海西州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格尔木市人防办原主任娜仁花违规让相关企业支付机票住宿费、综合科原科长周宗明培训期间允许工作人员到景区旅游问题。娜仁花任市人防办主任期间,带领2名工作人员赴河北、北京等地考察,3人返回西宁的机票及考察期间住宿费由被考察公司支付;时任市人防办综合科科长周宗明带领工作人员赴安徽参加培训期间,允许5名工作人员绕道前往黄山景区游玩。娜仁花、周宗明分别被诫勉。违纪款予以收缴。

  德令哈市人防办原主任周鹏以虚假发票违规报销相关费用,违规使用单位经费问题。周鹏任市人防办主任期间,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以购买宣传品名义虚开发票报销接待费及烟酒、食品等费用3万元,用办公经费支付购买香烟款、加班值班餐费2.08万元。周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原冷湖行委人民医院院长红卫、副院长叶青违规使用单位特种车辆问题。2019年11月17日,红卫电话通知叶青参加相关会议,而叶青擅自离岗在敦煌,两人电话协商后由本单位司机驾车赴敦煌接其返回冷湖镇。次日凌晨1时许,司机在驾驶本单位救护车接叶青返回途中,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叶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红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保持恒心和韧劲,持续抓、抓到底,聚焦重要节点,突出“关键少数”,全面加强对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挖彻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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