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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4日 | |||||
今年以来,乌兰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拧紧链条、正风肃纪、剑指问题、标本兼治,落实“两个责任”见实效、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扎紧源头治理铁篱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拧紧链条,落实“两个责任”“见实效”。一是协助县委全面分解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压实落细责任分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围绕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督促检查促工作落实。二是突出“关键少数”,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17人次,参加各党委(党组)民主(组织)生活会11次,健全完善县管干部廉政档案181册,回复廉政意见390余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33人次,抓早抓小,有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尽责。三是对全县14个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年初在县纪委全会上对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现场点评和民主测评,考核末位单位向大会作情况说明,对排名靠后的5个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倒逼责任落实。 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一是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集体约谈3人、提醒谈话2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科学设置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39家单位和5家国有企业进行综合监督,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乌兰县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方案》,发挥县作风办职能作用,督促全县各党委(党组)聚焦转作风、树新风两大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稳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2件,立案1件1人,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剑指问题,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一是始终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巡察重点监督内容,研究制定《县委2022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组建2个巡察组开展常规巡察,对21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二是认真完成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工作,巡察党组织6个,发现并反馈“三个聚焦”方面各类问题176条,反馈边巡边改问题47条。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共发现并反馈问题118个。三是严格落实巡察“双反馈”、整改情况“双报告”“双公开”制度,积极抓好成果运用,移交问题线索2件,约谈主要部门负责人3人,推动专项审计1次,下发巡察建议书7份。 标本兼治,扎紧源头治理“铁篱笆”。一是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严肃惩处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受理信访举报45件,处置问题线索28件,立案6件6人,采取谈话、查询、调取、询问等措施200余次,留置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0人,结案9件,收缴违纪款6.84万元。二是制定印发《乌兰县纪委关于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细则》《乌兰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负面清单》等,以制度健全和执行落实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相互促进。三是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扎实做好查处案件“后半篇文章”,指导各党组织开展以“两会两书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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