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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6月6日 | |||||
自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海西州纪委监委将信息平台作为观测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和干部作风的重要窗口,以乌兰县为试点,积极推广运用,指导细化监督事项清单,督促制定平台业务办理细则,构建群众指尖上的“监督利器”,给小微权力戴上“紧箍”。 加强统筹指导,推动试点工作落实落细。按照局部带动全域的原则,研究选定乌兰县作为第一批部署推行地区,为群众提供监督便捷渠道,补齐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短板,增强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效能。督促指导乌兰县纪委监委把部署使用推广信息平台工作与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相融合,与“打造智慧监督样板”理念相融合,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谋划,及时召开“智慧监督一点通”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成立乌兰县基层小微权力“智慧监督一点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设立综合协调、监督事项、平台维护、宣传工作四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 优化平强监督效能,实进监督权力事项。确定州级监督事项清单,督促乌兰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部署安排相关室(部)、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梳理形成“6+N”监督清单。截至目前,共创建党务、村务、村级“三资”、民生资金、小微项目等一级事项清单6项和各类资金发放、项目建设、事项办理等二级具体事项清单48项,信息公开发布41条。将“12388”检举控告、“违规吃喝”举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乌兰县人民政府网4项常用服务端口接入“监督一点通”平台,不断拓宽投诉受理渠道,让群众监督更加便利。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坚持通过内宣和外宣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引导群众更加有效进行基层监督。线上依托县融媒体中心、“乌兰发布”“清风乌兰”公众号、宣传网评员群等平台,线下督促乌兰县直各部门、镇、村(社区)集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宣传手册,利用各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群众对信息平台的熟悉度和使用率。督促乌兰县纪委监委进行全流程培训指导,召开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系统实操培训会,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开公示模块进行逐一讲解、演示,添加宣传视频和“一图读懂”内容,确保做到“监督一点通”平台操作一目了然,为平台有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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