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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海西州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原院长朱志杰超预算接待、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违规公款消费和公车私用等问题。朱志杰任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该院接待费开支较大,尤其是2013年、2014年和2016年接待费严重超预算开支,存在违规大量购买烟酒、以办公用品和印刷费名义列支接待费等问题。2016年,朱志杰以住宿费名义报销温泉洗浴费0.34万元。2012年8月,朱志杰派单位司机驾驶公务用车前往成都送其孩子上大学,以差旅费名义报销产生的费用1.04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2017年10月,经州委批准州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其院长职务;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给予其相应政纪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格尔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许正金违规取酬问题。2009年3月至2016年5月,许正金任格尔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全额领取公务员工资的同时,又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企业违规取酬70.9万元。2017年10月,经州委批准州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副县级重新确定退休待遇,违规领取的薪酬予以收缴。

  州公安局调研员董曲违规占用单位业务用车问题。董曲任州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长期占用州交警支队和技侦支队各一辆业务用车。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0月,经州委批准州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以上3起典型问题,所涉领导干部被查处时尽管有的在任内,有的已退休,有的在职,但均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严肃处理。这充分体现了州委、州纪委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整治“四风”和作风建设永不松懈的政治担当和坚定决心。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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