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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4月5日 | |||||
春草绿,又清明。2023年清明节到来之际,为持续营造全州风清气正的生态氛围,严防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使用公车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相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搞封建迷信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严禁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必将受到严厉惩处。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廉洁、文明、低碳祭扫,同时也要提高鉴别力,准确识别披着人情外衣的“糖衣炮弹”,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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