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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2日 | |||||
海西州纪委监委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学习型机关建设的突出位置,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坚定信念、学出斗争精神,带头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和实际行动,切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丰富学习内容,确保学习质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支部学习“第一内容”、党员学习“第一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以学领袖思想、提政治站位,学业务知识、提履职能力“双学双提”活动为载体,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青海和两次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深对“国之大者”的认识和把握,切实在学思践悟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要义的同时,对委机关学习党代会精神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在委机关掀起学习热潮。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执纪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扛起学习贯彻的政治责任。 创新学习方式,营造学习氛围。各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通过“集体学+个人学、线上学+线下学”等模式,落实党员干部工作日晨读、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领导干部讲党课,通过开展主题党日、观看电教片、现场教学、学习研讨等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调查研究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办法,牢牢抓住“学、查、改、做”等环节,使党建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形成了主动学、深入学、比着学的良好氛围。 督促学习落实,保障学习效果。制定《打造学习型机关六项措施》,建立“委领导亲自抓、机关党委重点抓、各党支部协同配合抓、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学习机制,细化、量化学习内容和学习次数,加强考勤管理,明确奖惩措施,规定各支部实行晨读签到制度,要求中心组成员参学率不低于60%,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增强了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推动干部思想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升、工作上有新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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