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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令哈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4日 | |||||
德令哈市委巡察机构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目标,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夯实巡察制度建设,一步一脚印,一行一进步,扎实开展政治巡察,彰显巡察担当、展现巡察作为。 紧扣职责使命,稳中求进“提”质效。九届市委着眼全覆盖目标任务,立足“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要求,对全覆盖任务进行整体谋划和布局,全面摸清全市巡察对象117个,科学绘制“九届市委巡察全覆盖路线图”,结合不同巡察对象特点,采取重点部门常规巡、重大部署专项巡、重点问题机动巡、巡乡带村延伸巡等方式开展监督。截至目前,已开展常规巡察4轮次,专项巡察1次,机动式巡察1次,完成全覆盖目标的36%,累计发现突出问题408个,移交问题线索9条,清退、收缴违规资金2.6万元。 勇于开拓创新,主动求变“增”活力。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提高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利用机动巡察“短平快”特点,对市属2家学校党支部开展为期15天的“机动式巡察”,有效推动整改突出问题。采取“一托二”方式开展市委第三轮巡察,既破解了巡察干部抽调难问题,又实现了巡察质量不减,效果翻番的目标。加强巡察与审计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巡审联动”新模式,在启动市委第四轮巡察前,与市审计局统筹协商确定被巡察党组织和审计单位经责名单,形成巡察监督权威性和审计监督专业性的优势叠加。着眼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持续深化四项监督贯通融合,修订完善《关于健全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明确细化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会商、成果运用、整改监督、宣传协作六个方面具体内容,推动实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监督共融、难题共解、整改共推。 强化巡察整改,靶向治疗“严”落实。始终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清单式管理与常态化跟进结合,全面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制定出台《市委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方案》《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制度》,为聚合力量推动巡察整改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德令哈市巡察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从组织保障、查纠整改、巩固提升三个方面,细化巡察整改督导检查7项内容19个“是否”,在每一轮集中整改期内,抽调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人员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责任人,九届市委共向42个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问题408个,除部分问题未到整改时限外,已完成整改384个,整改率为94.1 %。 着眼管长管常,夯实基础“建”机制。始终把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机制放在重要位置,制定出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责》,不断压实组织实施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六大环节,制定《九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1-2026年)》《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和《市委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34项,基本构建形成“巡察主体框架类、实务操作类、协调协作类、自身建设类”制度体系,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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