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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8日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平安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常态化机制化推动“打伞破网”,坚决惩治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行为,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二)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不重视、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行为以及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二、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 海西州德令哈市新区民兴路18号州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817099) 来访举报 海西州德令哈市新区民兴路18号海西州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网络举报 举报网址:http//qinghai.12388.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操作,也可在手机端“海西州纪委监委”举报平台、“清风海西”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操作。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以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方式向州纪委监委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提倡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对提供线索者、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中共海西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西州监察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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