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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年1月26日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近日,海西州纪委通报了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都兰县香加乡科尔村原村委会主任尕藏虚报冒领奖励性住房补助款问题。尕藏时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14年6月虚报冒领3户奖励性住房补助款5.1万元(每户补助款为1.7万元)。经都兰县纪委批准,2016年11月,香加乡党委给予尕藏开除党籍处分,虚报冒领的奖励性住房补助款予以收缴。

  乌兰县草原监理站站长洪晓,柯柯镇卜浪沟村原党支部书记陶德、村委会主任苏克巴特尔、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文明骗取草场补偿款问题。2013年,德香高速公路在乌兰县境内征地过程中,洪晓和陶德、苏克巴特尔、文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草场亩数骗取国家草场补偿款及网围栏补偿款共计45654元,其中:10000元由陶德和苏克巴特尔送给洪晓,25654元陶德个人挪用,10000元用于修建卜浪沟水坝和申报补偿款时的开销。2017年1月,乌兰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洪晓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一级)处分,分别给予陶德、苏克巴特尔、文明留党察看两年、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本金及孳息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好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清除基层政治生态“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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