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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纪委监委对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德令哈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德令哈市纪委监委及时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九严禁”纪律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九严禁”纪律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阴奉阳违、欺上瞒下;严禁疫情防控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特别是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或为亲属、朋友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严禁将本应自己承担的工作转嫁给基层,增加基层负担;严禁“一把手”当“甩手掌柜”,不亲自负责,把工作和责任推给副职,一推了之;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或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严禁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疫情;严禁造谣传谣,随意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不当言论;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饮酒、聚餐,贻误疫情防控工作。市纪委监委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执法,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违反“九严禁”纪律要求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压实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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