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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5月9日 |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中央纪委工作部署、省纪委工作安排,海西州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拓展,着力围绕“监督什么?发现什么?实现什么?”之“三问”,建立“三张”清单,推进年度专项整治工作。 建立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州纪委监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纪委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和省纪委专项整治的若干措施安排,深刻认识从专项治理到专项监督,再到专项整治的形势任务变化,全面梳理分析近年来海西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中的做法及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深入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对接调研,深刻把握年内重点监督工作任务,制定《2023年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措施清单》,从压实政治责任、聚焦监督重点、把握监督方法、严肃执纪问责、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梳理47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主动扛牢监督责任,压实工作任务。 建立专项整治重点问题清单。州纪委监委认真梳理2021年以来开展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个振兴”和稳粮保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增效、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主体培育、科技支撑、改革创新“八大行动”,紧盯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制定《2023年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查纠的重点问题清单》,重点梳理政策落实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项目决策不科学、审批环节不合规等20条突出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监督、精准纠治。 建立专项整治目标清单。州纪委监委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制定《2023年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目标清单》,列出6条目标清单,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党内政治要件落地见效;监督保障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落实落细;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职能部门行业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着力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规范权力运行,夯实基层基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作风保障、政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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