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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2月9日 | |||||
2022年,海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按照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监委关于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部署,结合海西实际稳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部署专项监督。海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谋划先行,对照省委、州委总体部署和任务安排,对存量问题“大起底”,厘清整改整治任务推进情况,制定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2022年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重点任务分工》,将两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以及省级专项督察及州级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列入专项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具体细化7个方面10项重点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监督整治责任落实的派驻机构,切实保障和推进生态环保任务落实。 落实监督首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紧扣职能责任,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德令哈市、天峻县等地区部门直插“病灶”调研检查,4个工作小组以“室组”联动、“室组地”联合的方式对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7条突出问题下发督办通知5份、通报1期、工作提醒7份。督促市县党委书记领办重点问题、重点任务,部署指导各市县纪委监委结合地区实际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以点带面推动落实、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任务全方位落实。 加强沟通协调,凝聚专项监督合力。既立足职责落实好监督责任,又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积极与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对接协商,推选4名业务骨干为专项监督工作指导员,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情况和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木里煤田生态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实行不定期沟通会商,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就推动整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先后6次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分析存在的短板问题,为聚焦关键任务重点发力、有的放矢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一手”资料,切实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推动监督监管同向发力。 聚焦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开展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不力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了解清楚省上通报问题、海西自身工作中的短板问题基础上,通过实地监督、下发督办函、约谈地区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压实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特别是对新增问题调查核实,准确认定,依法整改,坚决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领域问题整治。按照“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8次,通过向被监督地区部门电话督办等方式督促督办3次,有力推动问题图斑整改。 强化信访办理,严查失职失责行为。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梳理了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领域信访办理和舆情处置等情况,对未办结的6件问题线索,提醒督促加快进度。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查否问题线索复核和已办结案件评查,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环保领域“查否”的问题线索按照40%的比例进行了抽查复核,提出意见建议12条;按照26%的比例对已办结案件进行了评查,提出意见建议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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