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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 |||||
办公室:承担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州纪委、州监委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承担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的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对外联络协调工作,承担与州纪委委员的联系;承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民意调查、重大课题研究,汇总、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承担纪检监察办法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工作。 组织部(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承担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编制管理、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市(县)、大柴旦纪检监察机关、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承办市(县)、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州属出资企业、州属有关事业单位等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等工作;承担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承担受理委机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受理对市(县)、大柴旦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受理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承担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会同机关有关部(室)办理州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州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宣传部:承担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新闻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的日常工作;承担州纪检监察内外网、机关微信公众号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性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承担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承担对委机关网站所属栏目发布信息的审核,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推进社会倡廉教育;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职务犯罪的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发现和处置预防工作中的职务犯罪线索。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以及党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关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组织协调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贯彻落实细则、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问责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统筹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定期汇总、综合分析、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信访室:归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和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综合反映举报和控告情况,汇总分析,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州纪委监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县处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州管干部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备案、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和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省纪委监委;承办对采取留置等措施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对执纪审查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信息查询;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对国际追逃追赃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具体协调执纪审查部门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协助组织部办理州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州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承担党员领导干部出国(境)备案审查或办理;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第二监督检查室:督促检查联系地区和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和单位州管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州管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督促联系地区和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分析、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联系地区和单位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做好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及时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开展对联系地区和单位州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等相关工作;承担对联系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承担开展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联系地区和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 第一、第二审查调查室:承担州委工作机关、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市(县)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组织和州管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承担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问题线索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 案件审理室(挂申诉复查室牌子):承担审理州纪委监委本级审查处理和按规定报州委、州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州监委审查的有关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等工作;承担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核复审工作,承办党员、监察对象以及市(县)、大柴旦、州直单位党组织和部门做出的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承办州监委给予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和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对全州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复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察;对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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