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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7日 | |||||
经过前期充分准备,海西州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工作于近日全面启动。本轮内部督察总体安排1个半月,派出2个督察组分别进驻格尔木市纪委监委、都兰县纪委监委,对两地纪委监委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等方面开展督察。 政治引领,确保督察方向。此次内部督察工作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监督者更应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自我监督工作做在开展监督之前。以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提醒纠偏、严格管理监督的要求抓好督察,帮助被督察地区纪委监委找问题、查不足,理思路、定措施,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发挥监督专责作用,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标职责,确保督察聚焦。此轮督察将采取谈话了解、调阅资料、明察暗访、延伸督察、民主测评、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聚焦被督察地区纪委监委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重点围绕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省纪委监委内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需要督察的其他工作等七项内容对被督察单位进行“政治体检”。 立查立改,确保督察质量。在督察过程中督察组和被督察单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武装约束自己,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模范标杆作用。按照督察方案要求,督察组将紧盯被督察单位自身建设和权力运行,精准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着力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剖析存在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推动源头整改。督察结束后,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印发督察情况通报,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促进尚未督察的单位未督先改,不断实现纪检监察队伍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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