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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2年3月3日 | |||||
大柴旦纪检监察工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依规依纪依法持续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突出紧盯“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抓制度执行,让纪律规矩“挺起来”,强化“不敢”。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议事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民主评议、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制度执行,把纪律规矩挺起来。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统筹“四项监督”力量,加强“纪巡协作”“驻巡结合” “室组联动”,建立“1+4”(1个监督检查室+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室组小会商、“1+N”(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大会商协同衔接机制,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提升监督执纪纪律效果。2021年,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向工委提出对策建议25条,向分管领导抄告问题2次,对工委选任干部回复廉政意见69人次。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向基层党组织反馈问题19条,提出意见建议27条。聚焦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治理开展监督检查15次,反馈问题98条、提出意见建议160条、对“关键少数”提醒谈话5人次。 抓监督执纪,让纪律规矩“实起来”,强化“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关于开展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办法》《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若干措施的分工方案》,细化4个方面23条监督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化,让纪律规矩实起来。2021年,紧盯腐败多发易发“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治理以及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以案促改等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管人管权管事制度56项。委班子成员与基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谈心谈话12人次,统筹运用谈心谈话、述责述廉、意见回复、审计结果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清单式、协助式、参与式监督,纪工委书记与工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6人次,听取“关键少数”述责述廉23人次,核查审计移交问题线索1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2份。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广播电视、教育、科技、民政、林草、司法、农牧等重点领域巡察,督促整改问题85条,移交问题线索3件,给予政务处分2人。 抓惩防并举,让纪律规矩“严起来”,强化“不想”。加强信息化建设,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21年处置问题线索18件,立案4件,结案7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次,组织处理1人次,移送检察机关2人,印发案件通报3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木里煤矿非法采煤问题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利用“廉洁柴旦”微信公众平台,动态实时推送党纪法规知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通过编印《大柴旦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组织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案件旁听庭审、收看庭审直播等方式,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制度,对标道德高线、不触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让纪律规矩严起来。2021年,通报典型案例3次,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4场次,组织领导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2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场次、参加旁听庭审43人次、收看庭审直播163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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