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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
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3日
  
  近年来,海北州纪委监委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保护生态环境”重大要求和“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对标中央和省委对木里矿区非法采煤整改要求,坚持“立足政治标准看生态、运用政治思维抓监督”工作定位,聚集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作风务实、成效真实四个方面,强化责任担当和政治监督属性,采取三项举措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一是注重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实行清单式监督。聚焦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梳理出17个方面89项问题清单和51项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方向、依据和要求。加强专项监督。由3名经验丰富的副县级“老纪检”带队,组成专班开展专项监督,有力保障整治任务按时序推进。协调联动监督。州县两级纪委监委联合财政等部门同向发力,对四县山水林田湖项目推进等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发现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关于受理生态环保领域信访举报的公告》,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首次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情况,认真整改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深入实地一线,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开展祁连山南麓海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专项监督,连续两年6轮次全覆盖式深入矿山和图斑现场,梳理反馈具体问题520余条,提出合理化建议270余条,推动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整改,祁连山南麓139宗矿山、232个图斑综合整治通过交叉验收和省级验收。坚决落实中央关于遏止“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监督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关停海晏县2 家碳化硅企业。今年对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开展了2轮“回头看”,发现问题 17条,提出意见建议10条,并在全州推进会上作了专题汇报。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省纪委专题报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执纪问责、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等情况。针对江仓一号井企业矿权退出、地面建筑物拆除中对省、州职责定位不清、工作措施靶向不准等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厘清职责,向上级部门做好请示汇报,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向州委上报工作专报70余期,向州委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3次,为州委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有效传导责任压力。 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把履行生态环保监督责任情况纳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重点任务清单,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多种方式,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州纪委常委会先后5次听取工作汇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工作提示函和督办通知23份,督促问题及时纠治。针对祁连县自然资源局虚报、瞒报图斑整治问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驻点监督,助推祁连县从整治后进县“翻身”成为全省先进县。坚持问责与激励并举。2020年以来,共处置涉及生态环境整治问题线索9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6人、约谈提醒113人,对1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落实干部激励机制,对7名出现工作失误但后期表现良好的干部,实事求是做好容错免责工作,向州委推荐和建议提拔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9名,做到监督执纪执法既有硬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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