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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规范意识 争做担当先锋
---记贵德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一级科员李栋林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李栋林,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青海化隆人,原系贵德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干部,现任贵德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干部。

  讲政治 顾大局  主动融入新环境

  作为一名在监察体制改革中转隶到纪委监委的纪检监察干部,他坚决拥护改革、服从大局,转隶后更是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严谨求实、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作为一名有着近12年检察工作经验的干部,他始终坚持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始终坚信中国共产党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核心,讲政治、守规矩是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始终坚信党的事业是神圣而高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服务、保障党的事业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我党自身建设、巩固党执政根基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他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在政治上做明白人,为开展政治监督打好思想基础。

  

  讲程序 重规范  争做办案排头兵

  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败战线上的一名“一线战士”,他始终将文明规范执纪执法作为自己的工作理念,自2008年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以来,办理贪污贿赂案件30余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20余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2015年参加海南州人民检察院专案组,办理了共和县博爱医院相关人员贪污一案;2016年参加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专案组,办理了西宁市城西区司法机关相关人员受贿一案,使他不断积累了反贪工作的经验。自转隶到贵德县纪委监委以来,他坚持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注重把检察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认真学习《监察法》《规则》《规定》,由于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多次被抽调到省纪委监委开展专案,2018年被抽调至青海省纪委监委“7.12”专案组,参办了果洛州达日县委原书记武某严重违纪违法一案;2019年被抽调至青海省纪委监委“3.26”专案组,参办了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某某严重违纪违法一案。在专案组办案期间,肯学肯干,有责任、有担当,受到了委领导和专案组同志们的充分肯定,他也由一开始的记录人员逐步成长为能够开展询问、讯问、审查证据等工作的审查调查人员。回到单位后,他会把在专案组学到的先进办案理念、办案经验,充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无保留地传授给同事们,不断规范本地区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水平。2018年在办理贵德县发改局原局长王某某涉嫌受贿、李某某涉嫌行贿一案期间,他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为专案组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更是严格审核把关证据,克服基层办案力量薄弱的困难,在行贿人未到案的情况下,收集大量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将案件成功移送司法,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对王某某、李某某作出有罪判决。

  

  重品行 作表率  筑牢自身拒腐防火墙

  作为一名办案部门的干部,他从不放松自己的思想改造,坚持做到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话不说,时刻保持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形象。身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他始终明白“己身不正、何以正人”的道理,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对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并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情、说情干预等相关纪律规定,并以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自我警醒、自我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思想上筑起廉洁自律的防线,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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