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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贵德县原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常牧镇政府相关负责领导和下岗查村“两委”在生态护林员评定中不认真履职的问题

  2017年11月16日,贵德县常牧镇下岗查村“两委”在上报2017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名单时,未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违规将27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生态护林员名单上报。之后,常牧镇政府、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逐级上报至省林业站。此事导致123名合规上岗人员工资报酬一直未得到兑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反映出下岗查村“两委”在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常牧镇政府、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履职尽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业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衔接、推诿扯皮,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贵德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原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常牧镇人民政府、下岗查村“两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原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贾昭、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关却俄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原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主管农牧林业的副局长宋廷瑾、张红培,常牧镇人民政府主管农牧林业的副镇长仁青多杰、县公益林办公室负责人田娟进行诫勉问责。

  二、关于共和县切吉乡乔夫旦村“两委班子”成员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切吉乡人民政府和县农牧和科技局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1年共和县切吉乡乔夫旦村乔夫旦社实施草原奖励补助时,时任乔夫旦村副书记吉本加,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家一户四人申报禁牧面积,贪污国家资金49072.66元;时任乔夫旦村乔夫旦社社长仁青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家一户三人申报禁牧面积,套取国家资金28723.11元。共和县切吉乡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虚假的禁牧补助花名册未经审核把关,直接上报至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同样未认真审核,直接予以认定,导致村干部虚报冒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共和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吉本加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法所得已上缴国库,仁青优违法所得已上缴国库;对切吉乡人民政府、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以上典型案例中的涉案人员对党中央和省州委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法纪毫无敬畏,费劲心思骗取套取、挪用贪占。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党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州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扶贫项目及项目资金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防止以整改代替问责的现象。
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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