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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1日 | |||||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门源县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许秀琴利用灾后住房维修加固项目受贿问题。2016年,许秀琴在担任浩门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灾后住房维修加固项目中提供帮助,涉嫌受贿38.1万元。2024年1月,许秀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门源县民政局便民服务大厅原工作人员王庆月贪污困难群众救济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至2022年,王庆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办理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虚列发放对象、虚增发放金额等方式贪污城乡医疗救助、城镇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5.65万元。2023年,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门源县浩门镇西关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宗昌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土地面积的手段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2009年至2019、2021年张宗昌(2008年至2014年任浩门镇西关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土地面积的手段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93.45亩,共计人民币33150.1元(已退回上缴)。2023年4月,张宗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门源县青石嘴镇吊沟路社区党支部书记邢永宏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让其侄女享受低保问题。2013年2月,邢永宏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不符合条件的侄女纳入本地享受低保范围,并在明知其考录为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后仍未及时调出,致使其侄女违规享受低保政策4年、领取低保金17213元(已退回上缴)。2021年9月,邢永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门源县医疗保障局、中国人保门源支公司对部分基本医 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未按办理时限报销问题。2019年至2023年,门源县医保局、中国人保门源支公司对门源县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住院费报销和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存在未按办理时限报销的问题。2024年5月,县纪委对县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和中国人保门源支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下发工作提醒函予以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上述5起案例,涉及灾后住房维修加固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医疗费用报销缓慢等关乎民生、关系民利,无论是直接贪腐还是失职失责,侵害的都是群众切身利益,损害的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当前,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全县正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这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县纪委监委将以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切实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集中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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