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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五个坚持”常态化推进
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0日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效,在全州不断充盈求真务实、清廉担当的新风正气,海北州纪委监委在2020年全省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以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四风”问题整改和“十四五”开局起步为着力点,印发《关于持续做好检视问题整改常态化推进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抓实检视问题整改,常态化整治“推、拖、怕、贪”和“庸、懒、假、私”等作风突出顽疾。

  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进一步梳理完善学习清单,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与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相结合,采取专人领学、集体研讨、领导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学习。既突出关键少数,又注重党员干部全覆盖;既坚持以先进事迹引路,又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坚持检视和整改问题常态化。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把查摆问题作为关键环节,定期对检视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检视问题进行排查清点,及时分析研判检视问题整改实效,对新发现问题纳入整改范畴,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重新整改,对整改完成的要及时销号。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专项办进行汇报。

  坚持建章立制常态化。要注重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转化,将学习教育、检视问题和制度修订结合起来,结合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关于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民主集中制、基层组织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干部人事等制度机制,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持续巩固提升作风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坚持作风监督常态化。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长期抓、常态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身变异、反弹回潮。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审定各派驻单位“三张清单”,提升整改成效。对作风突出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敷衍了事走过场、流于表面搞形式,特别是对作风转变不明显、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查的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问责。

  坚持基层减负常态化。建立基层减负“直通车”机制,在每个县选取与群众关系密切、能够直接反映干部作风情况的2个乡镇、4个村(社区),建立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监测点,设立作风问题意见箱,确定1至2名作风建设 “监测员”,直接了解基层工作的真实状况,直接排查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定期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以上看下推落实,以下看上查堵点、通断点、疏淤点,推动基层松绑减负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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