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关闭
海南州纪委监委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纪律提醒的通知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8日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海南州纪检监察机关提醒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廉洁过节。

  1.严禁借节日之机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月饼等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购物卡、消费卡;

  3.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利用单位食堂等场所公款聚餐吃喝和其他形式的公款吃喝、互相宴请,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

  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违规收送礼金;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节日期间除执法执勤用车外一律进行封存;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9.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11.严禁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行为。
相关链接
  海南州纪委监委开展纪检监察系统首轮 内部督查
  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 通报
  同德县公安局原政委吉太本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贵德县纪委多措并举 提升审查调查业务能力
  •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南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南州纪委监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