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贵南县委批准,贵南县纪委监委对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规划办原主任王伟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伟春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敬畏之心、毫无纪法底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有关业务中,向群众吃拿卡要;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相关工作中不请示不汇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生活奢靡,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土地出让金;在土地交易挂牌出让中,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巨额钱款。
王伟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贵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贵南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伟春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南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