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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8日
  
  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十四届领导班子自换届以来,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积极对标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机关工作规则、细则、措施等制度文件10余份,覆盖常委会建设、职责分工、权力运行、机关管理、队伍监督约束等方方面面,纪检监察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机关工作更加规范化。突出政治标准、担当作为,按照两个班子、一套人马选优配强新一届市纪委领导班子10人、监委领导班子9人,研究制定《常委会工作规则》《纪委书记议事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坚持实践经验、业务能力、专业特长互补,持续优化班子结构,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常委会会议议事决策更加规范。注重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与市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口部门的工作对接力度、频次不断加大,工作推进更有指导。在文件的起草、制定过程中,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相关重要论述精神,仔细对照相关领域法规制度,严格遵循上位法,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显著增强。

  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办公模式更加科学化。重点围绕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派驻监督、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订印发《“走读式”谈话工作办法(试行)》《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办法措施,进一步优化问题线索受理分办流程,着力解决线索积压“滚雪球”等老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线索进行快查快办,切实增强案件查办工作效能,办案更加安全。在全省率先开展“一对一”循环式监督试点,制定《派驻机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试点工作办法(试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显著增强。积极延伸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编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6大类135项,打造“六有”“六化”“三推进”工作模式,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在了省州前列。

  

  从严从实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化。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制定印发打造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五项措施,每周通过“主要领导带头讲+班子成员依次讲+室主任轮流研讨”等方式,持续抓好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同时,在办案中实行主要领导首谈机制,班子成员带头办案,通过在一线带队伍、教方法的方式,切实增强干部实干本领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制定严禁以纪检干部身份耍大牌抖威风、严禁对人民群众和监督对象口大气粗、严禁在监督执纪过程中高人一等指手画脚、严禁以纪检干部身份办私事谋私利、严禁在监督执纪过程中通风报信泄露秘密、严禁家属以纪检干部名义办事谋利等“六严禁”干部管理措施,印发《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措施(试行)》,为干部履职尽责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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