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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0日 | |||||
为压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展示新一届州委良好形象,示范引领全州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海南州就新一届州委全体委员、候补委员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出“十条要求”。 一是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优良学风,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州委各项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决策后全体州委委员、候补委员不折不扣,带头坚决贯彻落实。 三是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检查不搞县界迎送、不搞事先踩点、不搞层层陪同,不张贴标语、不悬挂横幅(包括电子屏幕)。 四是工作中主动担难担险担责,深入基层、靠前指挥。不让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承担应由本人完成的工作任务。 五是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不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不插手干预司法活动和具体案件。 六是不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吃请请吃,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 七是公务接待从简从俭、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执行公务接待标准。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外,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 八是传统节假日不相互请客。不收送土特产、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得允许下级机关负责同志及来访人员以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为由携带土特产、礼品等无关物品进入领导干部办公室及其住所。 九是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星期五及节假日前夕工作时间一律不得提前离岗。双休日及节假日带班值班不得脱岗。 十是不超标准新购配备公务用车,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工作以外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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