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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监督重点、发挥派驻优势,强化派驻监督工作有效规范运行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9日
  
  为加强州纪委监委对派驻工作的日常管理,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强化,督促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优势,2021年3月10日,海南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来明,召集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青海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在此基础上,来明同志针对省纪委工作要求和州纪委全会工作布署,就如何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担当,促进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尤其对中纪委、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原原本本学,梳理工作内容、掌握重点工作和要求,明确今年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新任务,要把学习的过程作为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提高工作本领的过程。二是要实践,提升工作能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理论武装的同时,注重工作实践、岗位练兵,要把学到的东西用于工作实践,要准确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责定位,统筹运用各方面监督力量,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节奏,做到有点有面,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把握好监督的重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对驻在单位工作职责、人员编制、工作计划、责任清单都要心中有数,目前主要采取“心贴心、心连心”的谈心谈话监督方式,精准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红脸出汗,早发现、早提醒,要突出对“关键少数”和“一把手”的监督,谈心谈话要常态化,通过谈心谈话,达到政治提醒、责任压力传导、监督常在身边的效果。三是要实干,提高工作质量。督促落实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开展的每月谈话函询、问题线索处置、谈心谈话要明确时限,每周对驻在单位的监督对象的谈话不少于三人次,每月召开派驻工作例会,总结工作,分析研判困难问题,部署下一个月工作重点,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克服人少监督面广的困难,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要敢于善于斗争,善于总结改进,要在工作实践中体现工作成效,提高工作本领。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前哨”作用,找准日常监督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贴近监督、融入监督,敢于、善于发现问题。(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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