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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4日 | |||||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海北州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于建国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国庆节前,于建国回河南老家探亲时,接受服务对象祁连县民营企业负责人王某某邀请,赴河南鲁山景点游玩一天,期间所产生的用餐及住宿、车辆费用均由王某某承担。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给予于建国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并调离政法系统。 2.海北州公安局原副调研员石志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5年11月份,石志勇在担任海北州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应门源县孔某某邀请,赴海南省三亚市游玩,期间往返机票、住宿费等均由孔某某承担;2016年、2018年,先后收受孔某某以“贺车”“拜年”为由赠送礼金3万元和软中华香烟4条。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给予石志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规款予以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3.海北州刚察县政府原副县长仁青加措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发放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6年,仁青加措在任刚察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将虚构项目违规套取的资金等设立“小金库”,在无接待公函和审批单的情况下,先后支付本单位餐饮、购买烟酒费用10.9万元;2016年,用“小金库”款项给13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3.97万元。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11月,给予仁青加措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规款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补贴,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尚未形成,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全州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以门源县系列腐败案为镜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抓实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推进制度建设,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州广大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若干措施规定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监督,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突出问题。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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