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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纪律要求护航生态文明
来源:黄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8日
  
  黄南州纪委监委针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发现的8个方面34条突出问题,提出四点整改工作纪律要求,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各市县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高度重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确保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市县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认领、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逐条逐项检查验收。相关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协调联动、相关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整改工作合力。把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与改善环境面貌、锤炼检验干部能力作风相结合,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到一体推进、相互促进。

  三是强化措施抓整改。市县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期限,积极找病灶治病根,推动问题解决。善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把好思路、好经验、行之有效的方法举措固化提升为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重复出现。

  四是深化作风抓整改。强化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市县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到位,不落实、不担当的,对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履职尽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守护好黄南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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