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解决好政治巡察属性不突出、巡察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理解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求上下功夫,推动政治监督再深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的事、关注的事、强调的事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坚持稳中求进、创新方式方法、规范工作程序,注重上下联动,推动“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九个一”工作方法,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统筹联动任务、组织实施、队伍建设,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巡察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提升监督质效。突出巡察重点,按照中央“四个着力”的要求,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注重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州县巡察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巡察工作成效。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就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促使被巡察党委(党组)切实履职尽责,维护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措施办法,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党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分管领导全程盯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巡察机构统筹协调的闭环整改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