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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奋力确保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在玉树落地生根
——在中共玉树州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李玉斌)
来源:玉树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4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玉树州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遵循,按照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州委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1年工作任务。在第一次大会上,德军书记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玉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在极其不平凡的2020年,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州委、省纪委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全面落实省州委部署,严格执行省纪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五次全会确定的6大方面21项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作用,全力提升纪检监察治理能力和效果,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交出了特殊考验之年的合格答卷。

  (一)持续深学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更加坚定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学习。常委会持续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做表率。以“双学双提”活动为抓手,修订完善常委会、中心组、周工作例会等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议题”,通过专题研讨、结合工作谈体会、按照精神谋措施等有效方式,推进真学真用领袖思想,解决学用的“时差、温差、偏差”问题。召开纪委全会、务虚会、座谈会等,将党的四中、五中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到全州具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通过举办专题读书会、主题党日学习会、研讨会等方式,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二卷贯通学、对照学、系统学,有力推动了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站位更高,担负“两个维护”重大责任更自觉。

  持续发力做实政治监督。始终把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作为监督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工作意见》。对党中央关于“厕所革命”的部署进行专项监督,采取力量共用、结果共享方式,实地督查200多所公厕建、管、用情况,形成监督专报,有力推动“厕所革命”部署落地落实。针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3次专项督查,给予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3人;以木里矿区非法采矿事件为镜鉴,多次深入现场督办大场金矿堆浸物问题,有力促进了治理如期进行。紧盯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任务,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疫情防控中措施是否到位、职责是否履行、干部是否尽责进行监督检查75次,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职责的3名干部给予了诫勉谈话,对1名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针对市监、发改、人社、医保、民政等重点职能部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复工复产、民生保障、就业开展了跟进监督,为复课复学、复工复产、复市复商提供纪律保障。玉树市累计开展疫情防控督查40余次,派出督查人员500余人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38个。

  全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州委制定了《中共玉树州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列出44条具体举措,使主体责任融入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协助州委对各市县党委书记和州直单位负责人进行全覆盖廉政谈话,传导主体责任压力。推动党委落实《关于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对169名公职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问题,移交党委(党组)处分。自觉接受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请示报告,向州委上报专报5期。州委书记进行了批示,有关部门及时按批示要求解决了相关问题。如,通过专项报告,各市县派驻机构划转的检察、法院12名人员全部到位,解决县级派驻人员编制12名。

  (二)聚焦深化专项整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护航脱贫攻坚胜利收官。围绕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省级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成立攻坚行动监督组,制定了《玉树州纪委监委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工作推进图》,聚焦十二个方面的22个问题,提出45条具体举措进行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全部按期完成。压实党委书记领题解决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工作,向市县党委书记交办扶贫领域疑难问题线索3件,有力推动了扶贫领域交办问题线索全部清零。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重点督办了省纪委监委向州委书记交办的扶贫领域控辍保学问题,通过下发提醒函,职能部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解决。全州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件,立案16件,处分75人,其中省纪委监委督办的13件清零件全部按期办结。杂多县紧盯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督促相关部门对苏绕村违规使用的45.9万元项目资金进行了收回,并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乡党委和财政、扶贫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项目资金按规使用。

  深入惩腐打伞成效显著。坚持“督战一体”,制定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一十百”“伞网清除”专项行动的细化措施》,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寺院管理11个行业领域,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导,摸排线索,推进工作。先后12次对“零线索”“零立案”市县进行督促指导,压实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责任,实现全面“破零”。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同政法部门同部署、同安排、同介入,做到涉黑涉恶腐败交织案件优先查办。年内共处置扫黑除恶问题线索19件,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赌涉赌等问题,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对3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赌问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玉树市纪委对查处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等违纪问题,向派出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整治作风突出问题有新成效。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基层减负要求,全年督查检查事项同比下降50%,会议、发文同比下降30%。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在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提出“七严禁”,对值班人员在岗和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18家未严格履责单位进行了问责。严格落实中央《持续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要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件,通报曝光15个地区和单位、12名人员。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党建弱化、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抽调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州二高和市三中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23个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曲麻莱县扭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牧区“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推动农牧部门与农业银行合作搭建了集账户监管、对外支付、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村集体经济“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各村集体股权经济合作社银行开户和授信工作。

  (三)紧扣监督基本职责,实现监督成效不断深化

  突出日常监督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制定了《中共玉树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关于推动玉树州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部门监督融会贯通工作机制》等,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沟通配合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审查调查配合机制、工作报告抄送机制作用有效发挥,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在党委有力支持下,及时解决机构、编制、资金难题,设立信息中心7个,解决编制22名,落实专项资金140.4万元;州纪委监委信访室先后6次深入各市县、乡镇指导检举平台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配齐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全州134个处置平台和平台基层版全部按时完成环境部署和模拟演练任务,得到省纪委监委肯定,在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156件(其中省上转办71件,州本级受理30件,各市县受理47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40件(次),占比90%。加强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督查,开展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整治工作,受理问题线索269件,收缴违规享受低保资金420余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行政警告79人、组织处理9人,向民政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职能部门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统计、审核、发放、监管力度。做实做细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及时回复廉政意见114件,为干部任用把好政治关、廉洁关。

  再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巡察要求,完成十三届州委六、七轮巡察工作。第六轮巡察对9家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提级巡察了全州统计系统和人防系统。发现问题140条,移交问题线索1件。第七轮巡察对4家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州八一职校和全州扶贫、生态环保领域,发现问题89条,移交问题线索1件。注重巡察整改监督,巡察问题反馈会由州纪委班子成员参加并提出整改要求,促进整改落实,巡察利剑震慑作用进一步彰显。囊谦县狠抓巡察反馈的公务用车登记管理不规范、违规占用和出租保障性住房、临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岗等问题,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及时处置。全部清退长期不在岗临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清退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179套。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4人(次),占比63.3%;第二种形态61人(次),占比31.1%;第三种形态7人(次),占比3.6%;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比2%。受处理和处分党员、干部对处置结果认可,达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目的。回访受处分干部70人(次),鼓励犯错干部正确对待组织的帮助和挽救,最大程度实现让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四)落实“三不”一体机制,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

  审查调查更加有力。以“政治思维为统领、法治思维为引领”,集中力量攻克了“8.07”专案,查处了桑丁扎西等腐败分子,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培养了一批办案骨干。强化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研判,就处置方式、时效、人员整合等进行统一调配,增强了问题线索处置的实效性和保密性。全州共处置问题线索221件,立案128件,结案119件,留置违纪违法人员4名,移送司法3人。严格落实遏增量减存量要求,集中力量对2014年以来的68件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攻坚,办结48件,正在办理20件。加强办案规范提升工作,认真落实全省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精神,针对省纪委监委反馈的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通过召开案件质量工作座谈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举措,有效解决了案件处置中的政治站位、规则意识、能力不足等问题。

  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更加有效。深入开展以案示警,针对桑丁扎西违纪违法案件和党员领导涉赌问题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向称多县委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实以案促改工作。加大纪法知识宣讲力度,举办纪法知识宣讲会7场,州县1500多名干部接受纪法知识教育。开展了“家庭助廉”活动,签订《家庭助廉责任状》800余份;从123份廉政家书投稿中,评选出了11封优秀“廉政家书”在“廉洁玉树”公众号进行转发,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开展主动送廉政党课活动,委机关干部赴州直单位和州委党校培训班授课各8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720人。治多县投资70万元建设了专门的警示教育基地,用州内查处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共开展警示教育60场,累计受教育党员干部1500余人次。

  (五)全力开展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派驻改革有序推进。出台了《关于深化玉树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具体措施》,从七个方面推进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各市县按照省纪委监委和省编办2号文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将派驻机构工作力量与监督检查、巡察力量统筹使用,共设17个派驻机构,配备51名派驻干部。乡镇纪检监察力量不断统筹,设置乡镇监察办公室49个,建立协作区19个,处置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线索13件,立案6件,立案数比2019年增加1件。按要求乡镇(街道)纪委强化对村、社区监督工作的领导,全州303名村级纪检员和664名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员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有序开展监督工作。

  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有效发挥。州级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完善了对驻在单位的约谈制度,狠抓“三重一大”及8小时外“八项规定”精神报备制度落实,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等,多抓手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各市县积极健全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各项制度33项,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厕所革命”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6次,监督单位150家,发现问题37个,督促整改问题20个,处置问题线索2件,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

  (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建设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实效

  首抓政治能力提升。把提升政治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常委会严格落实《青海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将政治建设落实到严肃党纪党规强化监督检查上,落实到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上,落实到遵循“24字方针”严格案件审理上,落实到分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上,各级纪检干部从政治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注重业务能力建设。开设周三晚课堂21次,学习中纪委业务培训光盘21张,分享“一报两刊”经验做法24篇,讨论问题33个,情景模式研讨2次,815人次参加,有效破解白天集中学习因工作较多人员不齐问题,打造了学习新平台。突出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省纪委监委“送教上门”和“1+1”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分别举办了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派驻机构监督业务培训班和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业务培训班,有效解决了培训大水漫灌的问题,做到精准培训。加大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力度,赴外地专项培训17人,赴省纪委监委跟班学习7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州级办和跟班学习11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35人。认真组织在线业务知识测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信访干部知识测试成绩在全省位于前列,得到省纪委监委肯定。

  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有效发挥支部引领作用,制定了《玉树州纪委监委党总支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知识宣讲、“一名党员一面旗”等各类党建活动12次,看望慰问委机关直系亲属去世干部5名人、困难党员干部7名,全力帮助解决他们实际困难。加强宣传工作,被中央及省级媒体采用4篇、省委采用2篇、省纪委采用15篇。廉洁玉树公众号发布信息2072条,阅读总量16.6万(次),转载1627人(次);各市县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1713条,总点击量达到19.8万人(次)。树牢真抓实干的干部选用导向,向州委推荐干部26人(次),提拔使用11人,落实职级待遇并行12人。

  严格自我监督。制订《玉树州纪检监察系统第一轮内部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杂多县纪委监委开展为期10天的内部督查,对督查发现的思想政治建设、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自身建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履行监督职责、案件办理、问题线索台账管理、财务管理八个方面的32个问题进行了及时反馈,推动问题解决,实现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严格落实特约监察员制度,及时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件, 立案审查调查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

  回顾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州委德军书记在讲话中给予了肯定。这充分说明在玉树环境艰苦、基础薄弱的条件下,我们苦但不缺拼搏干劲,在州委和省纪委坚强领导下,只要艰苦奋斗,攻坚克难,就能做出优异的成绩,完成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在此,我代表州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一是监督聚焦还不够精准,“四项监督”融合不细化,监督“关键少数”的措施不多、手段单一、效果不明显。二是案件办理质效还不够高,存在成案率低和办案程序不严格,纪法运用不精准,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和务实作风有差距等问题。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不高,存在“三转”还不到位,监督方向不明、目标不清、措施不实问题。四是以“三不”一体理念深化腐败治理力度不够,部分干部主观上还没能完全习惯在严监督、严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五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不实,工作标准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斗争精神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升。

  二、2021年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赵乐际书记的工作报告,对我们履职尽责提供了基本遵循。省委王建军书记在省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和省纪委五次全会报告给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保障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在玉树落地生根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德军书记的讲话精神,准确理解把握“国之大者”“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等内容,是我们今后工作的行动指南。

  中纪委五次全会总结提练的“五个必需”,省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长期坚持“两个思维”、处理好“六个关系”、深化好“六个必须”和我们总结的“五大关系”经验,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政治性、规律性的精准把握,我们必须坚持好、使用好、拓展好。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州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突出政治监督,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按照“一个坚信”、“三个第一”要求,深入开展“双学双提+三力”活动,建立健全学习效果检查通报机制,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为重点,融合贯通学,加大学习中的专题研讨和辅导力度,确保学习深、透、实,实现自觉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指导实践。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与具体工作相结合,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担当摆进去,认真检视自身在思想、政治、方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对照着看、对照着办、对照着干,切实把讲话精神学到手、用到位,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按照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学党史、强党性、勇担当”系列活动要求,结合党组织活动,开展好主题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红歌比赛、座谈会等文体活动,用党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史激励干部精神,茁壮干部身心。

  做好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职责。一是严格落实好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制度,不断总结完善报告的程序、方式、内容,拓展巩固党委书记在专项报告上批示督促落实制度,及时请示重大事项,主动汇报重大情况,确保我们的工作政治方向正确。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案件剖析、廉政画像等手段,为党委廉政谈话提供更多“弹药”,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探索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一谈话”“一述评”“一促改”“一档案”制度,强化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四是在市县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探索实践中抓手和载体问题,通过“三述”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同管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话等方式,将“三述”报告和谈话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监督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视剖析,制定问题、举措、时限整改“三清单”。五是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科学划分查办案件中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党委(党组)精准问责。

  找准政治监督的有力抓手。一是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运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加强对生态保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领域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将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监督机制,制订具体的方法举措,定期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各地各部门及时落实到位,用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结合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加强分析研判,明确监督的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严格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确保换届政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制度有效执行。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对换届风气开展巡回督查和重点督查。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四是结合中央环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情况的监督,继续狠抓大场金矿等废弃矿山治理的监督,强化对燃煤锅炉、草畜平衡整治的监督,确保玉树的蓝天碧水青山底色不变。五是以整治牧区党员双重信仰为重要抓手,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做到“惩治”两手硬,维护玉树稳定的良好大局。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一是监督党委(党组)落实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培训制度、党风廉政宣传制度、理论学习考核评价制度,解决政治理论学习“时差、温差、偏差”的问题。二是重点监督《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落实情况,通过日常、专项、巡察、派驻等监督,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落实的督查,推动党员、干部恪守党的规矩和宗旨,用初心使命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三是继续加强《关于加强和规范对县以上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政治监督的工作意见》贯彻落实,监督党委(党组)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干部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坚定初心和使命。

  (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强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继续加大腐败查办惩处力度。一是紧扣“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着重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事关民生的部门、行业的反腐力度,对此类问题线索和案件优先处置办理,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使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转向自觉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二是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民生保障等领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增强震慑性,发挥遏制作用。三是深入推进教育、交通、医疗、民政等行业的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省纪委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建立“行贿人员黑名单”制度,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受到同样的惩治。四是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问题线索移送,重点将政法部门处理的党员和监察对象违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第一时间立案给予纪法处理。

  补齐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短板。一是建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根据轻重缓急、难易程度等因素,将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动态跟踪督办,杜绝因初步核实没有明确规定时限而无限期办理问题,提高办理效率。针对扶贫领域、巡视交办等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二是统筹办案力量,探索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采取上挂下派、案件抽调、成立专办等方式,在办案中统筹使用州、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力量,培养业务骨干。三是提高办案质量,把初核的功夫下足,着力提高办案中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严格案件办理24字方针,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重点督查问题线索一转了之、一交了之的问题,在督办、指导、帮扶、把关上下功夫;开展“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每季度组织州、县案件审理人员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既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又要锻炼人员业务素质。四是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一案五说五必须”机制,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例都必须进行“以案说政、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的警示教育和必须进行案件通报、必须进行查摆剖析、必须进行警示教育、必须进行整改建制、必须进行回访复查,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五是强化办案安全保障,力争5月底完成州廉政教育基地(留置场所)建成,投入使用。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重点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和看护队伍教育管理。

  深入探索标本兼治。一是按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指引要求,总结梳理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的漏洞,持续落实《玉树州尊崇维护执行制度年活动》措施,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制订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继续强化警示教育,扩大廉政文化宣传,开展廉洁文化五进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个人与组织、与群众、与制度的关系,夯实“不想腐”的思想基础。

  (三)聚焦精准监督,努力实现各类监督有效贯通融合

  抓住监督的重点促精准。一是聚焦“关键少数”抓监督。通过紧盯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建立监督对象清单;紧盯权责事项和关键环节建立监督权力清单;紧盯政治建设和制度执行建立监督任务清单;紧盯短板弱项和问题漏洞建立监督问题清单;紧盯不同区域领域性质特点建立监督方法清单;紧盯问题根源和制度缺陷建立监督整改清单。通过“六张清单”锁定各级各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权力事项、办事流程,实现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潜在隐患、实时整改等情况进行精准化监督,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精准有效的清单化、全流程、闭环监督体系。二是聚焦“关键事项”抓监督。重点监督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委、省纪委监委重大工作要求;继续针对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结合政法系统专项治理打好“后续战”,针对“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厕所革命”等专项监督打好“歼灭战”,针对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生态环保、巡视整改等专项监督打好“持久战”。三是聚焦“整合力量”抓监督。通过落实日常沟通配合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审查调查配合机制、工作报告抄送机制和《玉树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融合贯通工作机制》,统筹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统计监督综合力量。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机关各部室关系,使协同配合更加顺畅。四是聚焦创新监督方式抓监督。加强跟踪式监督、形成“组合式”监督、开展“聚焦式”监督,进一步强化“四项监督”合力。采用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努力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四项监督”融合贯通。一是建立情况通报机制。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定期向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通报有关地区(单位)信访举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查办分析等情况,为开展日常监督提供参考。二是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对重要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商,精准交办督办,加强各监督主体的协同配合,对在发现问题、深挖线索中遇到困难的,及时协调其他监督力量定向支持,确保重要问题线索应发现尽发现。三是建立纪检监察系统人才库。按照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分类标识,完善纪检监察人才库建设,在开展专项监督、案件查办、巡察时,加强上下联动,统一调度使用。四是建立与相关单位内部监督力量统筹衔接机制。健全党委(党组)与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定期沟通意见、联动开展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强派驻机构与内设纪检机构、巡察机构等监督力量协作,推进“四项监督”与财务、审计、人事和有关职能部门信息互通。五是积极融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大局,坚决贯彻“青海智慧纪检”建设工作要求,以科技手段推动监督执法融合高效。

  强化成果运用和整改监督。一是加强成果运用。监督检查部门要积极为审查调查部门提供案件研判信息,审查调查部门要在案件结束后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案件剖析报告等,并安排监督检查部门与涉案人员开展专题谈话,了解地方或单位政治生态等情况。审查调查部门将重点领域案件查处中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及时移交,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适时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对专项治理中新发现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也要及时移交审查调查部门查处。二是建立整改监督机制。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要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监督,巡察办公室要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组建党风室、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参加的问题整改评估工作小组,统一对纪检监察建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情况开展评估。

  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我州的巡察工作要结好尾、开好头。二是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为监督的重点,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和需配合取证的资料,要按程序第一时间办理。三是建立健全巡察与其他监督的统筹衔接机制,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并联,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优势,推动实现“巡审结合”等监督融合,探索一事一移,快查快办机制,确保处置及时。四是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纳入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持续紧盯责任主体,严格整改标准,确保问题整改全、准、实、深。五是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好巡察工作整体带动效应,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清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六是结合巡视工作新要求,总结巡察工作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下届巡察工作提前谋划。

  (四)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巩固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

  严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是重点纠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敷衍应付、作风漂浮问题。二是重点查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等问题。三是对查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手机公众平台等载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整治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将举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时事政策、联点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让更多群众随时随地举报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一是继续树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严肃政治任务的思想,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二是重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推动基层松绑减负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

  时刻警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一是要严查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二是注重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严查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不落实问题。三是继续总结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关键节点前期提醒预告、中期抽查督查、后期通报教育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持续发力,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巩固拓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效。一是继续深化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查找的“推、拖、怕、贪”问题不整改单位进行查处问责,全面建设清廉机关。二是总结好“家庭助廉”活动的经验,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继续引导建设良好家风。并结合干部廉政档案完善工作,将教育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家教家风进行细化量化,纳入档案。三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推动弘扬“新玉树精神”。四是全面贯彻党员保障条例,对主动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处置诬告陷害举报,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五)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持续强化专项整治成果。一是重点监督脱贫攻坚成效,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二是结合今年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专项行动,深化“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成果,重点聚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等问题的查处,坚决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三是结合新完成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对“一霸手”或宗族势力把控党的基层组织问题的查处,除其“恶”、拔其“根”,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基层政权。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聚焦医疗保障、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领域,瞄准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持续整治,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二是探索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主动说清”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百姓的“一卡通”由乡镇、村社干部代为保管,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个人帐户,学校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混乱等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全面建设清廉村居、清廉学校。三是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坚持既抓面上的问题、也抓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既注重解决新发生的问题,也要防止老问题反弹反复。

  (六)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

  推动基层改革工作再深化。一是积极向党委汇报派驻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在编制、人员配备上进一步争取党委的支持。二是市县党委、纪委监委要压实责任,认真谋划解决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划转抽调人员待遇,稳定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三是从各乡镇纪委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为乡镇纪委配备设备、网络等软硬件,切实做好乡镇纪委“两化”建设。

  实现制度能力建设再提升。一是重点在理顺市县派驻机构工作关系和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举措等方面下功夫,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综合性制度,提高市县派驻机构监督能力。二是加强对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能力的指导,通过加大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州级班子成员和部室联点帮扶、业务部室人员协助办案等措施,培养一支乡镇办案骨干,提高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率,力争实现乡镇纪委办案全覆盖。三是开展“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通过集中教育培训、跟踪督促指导、联点互助帮扶、执行重要法规情况抽查等措施,压实乡镇纪委做好换届后村级班子监督监察和村级“四务”公开、“三资”管理监督等具体工作,提高他们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执行每月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案件情况,适时召开“三个领域”改革推进会,加强与垂管单位纪检工作的配合。五是严格贯彻落实州、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在联点市县、乡领导问题线索制度,指导基层办案,提高基层办案水平。

  (七)开展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首抓政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模范政治机关。二是以省纪委对我们的内部督查整改为抓手,健全落实常委会议事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升政治能力。三是完成今年纪委监委班子换届各项工作,对班子成员结构、干部交流等工作早考虑、早研究、早谋划。四是把“抓支部、用支部、活支部、强支部”具体措施抓实落细,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贯通、相促进。五是加强内部督查,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总结第一轮内部督查的经验基础上,完成两个市县的内部督查工作。

  强化业务能力。一是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线培训专栏,做到以考促学。二是进一步深化新出台党内法规、“一报两刊”等业务知识的学习,采取基本知识考试、纪法研讨、案件评查等方法,加大对学习效果的检验,解决学习不深、不透,学用脱节的问题。三是加强同海东市纪委监委的联系,积极主动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提升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北京对口支援的优势资源,完善双向挂职、案件帮扶、定期交流、远程指导、协同合作等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释放北京下挂干部的潜力,增强工作合力。四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分管领导带头参与具体工作,推动积极履行职责。

  夯实作风建设。一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绩效考核和派驻绩效考核办法,用好嘉奖表彰、谈心走访、轮调休息等措施,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正名,严格落实好关心关爱干部各项制度,让担当者上位、有为者有位,营造勤勉敬业、踏实干事、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工作、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焦点问题,特别是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思考对策措施,提高破解难题的本领。三是克服不良风气,避免出现口大气粗、横硬冷推等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约束,切实解决“推、拖”现象较为突出问题。四是用好特约监察员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风险防范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五是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重查以案谋私、徇私舞弊的人员,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处在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我们要更加坚决地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初心和使命,以对党绝对忠诚的品格,一以贯之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发奋工作,开拓进取,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玉树“两个越来越好”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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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玉树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玉树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玉树州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