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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兴海县乡村振兴局原副局长梁宗孝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6月6日
  
  日前,经中共兴海县委批准,兴海县纪委监委对兴海县乡村振兴局原副局长梁宗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宗孝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梁宗孝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兴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兴海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宗孝开除党籍处分;由兴海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政协第十一届兴海县委员会委员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梁宗孝简历

  梁宗孝,男,藏族,1976年9月出生,青海湟中人,大学学历,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7月至2003年4月   兴海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干部;

  2003年4月至2008年3月   兴海县林业与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技术员(其间:2006.08--2007.08兴海县龙藏乡政府乡长助理);

  2008年3月至2009年7月   兴海县林业与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科员;

  2009年7月至2012年5月   兴海县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科员;

  2012年5月至2019年3月   兴海县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   兴海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2021年7月至今   兴海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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