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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海县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8月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和省州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巩固拓展整治“四风”成果,现将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兴海县温泉乡印发的文件资料照抄照搬和抄袭套用的问题。

  2018年9月州委巡察期间发现,温泉乡党政领导班子2017年7月组织召开的“十九大保平安”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与2017年1月组织召开的“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2018年党课计划、党课讲稿和“三述报告”与2017年党课计划、党课讲稿和“三述报告”,除极少部分内容略有改动外完全一致;2016年乡党委印发的《温泉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查报告》中存在“‘促进子科滩镇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我镇’及‘全镇干部职工大会’”等字眼;2016年温泉乡领导班子换届督查汇报中两处出现“唐乃亥乡党委”字眼;乡党委下发的《关于2017年党员实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与2016年下发的《通知》除文号外,连同发文日期及内容完全一致。温泉乡印发的文件资料存在照抄照搬、抄袭套用、弄虚作假等问题。温泉乡党委书记久买旦增、乡长公保加受到诫勉问责处理,乡党委副书记申宏山、乡纪委书记万玛尕仁、组织委员李守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兴海县水利局文件资料抄袭套用的问题。

  2018年9月州委巡察期间发现,兴海县水利局2017年4月印发的《关于2017年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的通知》和2016年4月印发的《通知》,除涉及的年份不同外内容完全一致;2017年4月组编的第13期信息所选照片与2016年3月组编的第5期、2016年8月第31期、32期所用照片为同一张;2017年组编的第13期信息内容与2016年第31期信息内容完全一致;2016年9月15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兴水〔2016〕112号)中出现“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等字眼。兴海县水利局印发的文件资料存在照抄照搬、抄袭套用、弄虚作假的问题。县水利局原局长华青加、副局长多杰扎西、扎西尼玛、魏占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暴露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担当,学风文风不实,弄虚作假,应付检查,说明当前一些地区单位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依然突出,各级党组(党委)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坚决整治。要结合部门单位职责职能,自觉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并拿出有效管用的举措进行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等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着力改进学风文风,着力精文简会,着力查纠照抄照搬、弄虚作假,应付检查考核等突出问题。
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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