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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纪委监委召开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案
件质量问题通报暨整改动员部署会
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日
  
  11月30日,海北州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了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问题通报暨整改动员部署会,各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州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全体干部及分管领导,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等48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省州案件质量评查及复审复查工作中反馈的问题,客观全面的分析了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州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分别就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还分组讨论了《海北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会议指出,案件质量问题不是简单的业务问题,而是事关全局的政治问题,案件审理部门要主动扛起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使命。案件审理部门必须坚持“二十四”字方针不动摇,围绕保障案件质量这个根本,切实正确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重要职责,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案件承办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确保案件质量的重任,审理部门要充分听取承办部门意见,承办部门要支持配合案件审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和机制,切实履行好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共同职责。要抓好审查调查这个基础,提高调查取证精细化程度,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夯实办案责任。要树立州、县、乡一盘棋思想,加强上对下的领导、业务指导和下对上请示汇报,层层负责,严格把关,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

  会议强调,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工作不能浮于表面,也不能简单的等同于对以往执纪执法工作的否定,而是要将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工作放到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考虑,充分挖掘案件评查出来的问题对今后案件查办工作的正面指导意义,结合本地区执纪执法工作实际,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不断打通执纪执法过程中的盲点、难点,以点带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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